一年来市检察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下一步还将有什么举措?
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专访了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市院扫黑办副主任周广平。谈到工作措施,周广平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市检察机关立即成立了由检察长宋智勇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工作。
随即,制定了《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会议制度》《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保密工作制度》,出台了《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廉洁从检六项纪律”》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健全工作机制;市检察院还与多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案件会商机制,先后制定了《抚州市监察委员会与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协作办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抚州市涉黑涉恶案件会商研判制度》《关于建立抚州市查处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制度的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实现监委、公检法等部门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上的无缝衔接,办案效率得到提高。
同时,为做好线索数据收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打击合力得到加强。周广平告诉记者,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提升政治站位,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破网打伞”不放松,坚持把司法办案与社会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把依法打击与舆论引导有机结合,力争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让一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成为“过街老鼠”,无所遁形,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撑好安全这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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