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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2017年06月08日 09:27:32 访问量:140

化学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 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 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宜黄县实验小学

编辑:王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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