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房管理制度
1、舞蹈房是学校音乐教学和培养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场所,非教学和训练时间,学生或他人不得随意入内。
2、音乐教学和舞蹈训练期间,负责教师必须对学生加强严格组织,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严禁在地板、把手、镜面及墙面上涂、刻、划,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金属的鞋上地板。
3、专职教师必须加强对舞蹈房内器材的管理,教学训练结束,教师应及时关锁门窗。
4、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器材摆放整齐,地板坚持拖洗、镜面应经常用干净抹布擦尘,非训练期,镜面应及时用帘布遮掩。
5、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舞蹈练功和训练中,教师应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
6、学生进入室内,更应加强文明守纪,服从教师组织安排,不喧哗、不吵闹,禁止追逐奔跑,翻越把杆等不规则行为。
宜黄县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