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实验教学仪器借还管理制度
一、学校电教实验教学仪器借用只限本校所有教师。其它学校教师没有校长签字一概不借。
二、所有教师实行个别借还登记,用完后应及时归还,不允许有任何教师把电教实验教学仪器归为己有,发现一例,外罚一例。
三、精密仪器如:电脑、VCD、电视、录相机、摄像机、数码相机、电子琴等只限于多媒体教室或普通教室使用,不得借回家中使用。易损物品如:VCD碟片、光盘等用完后应及时交电教室保管。
四、借用时先在《借(领)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待管理员查验后,方可借走。
五、归还时,先让管理员检查损坏与否后,作好归还登记。
六、进入仪器室不准带包及其它易燃物品,查看仪器后应摆放好。
宜黄县实验小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