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扫黑除恶 > 抚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陈辉民、陈辉发等人提起公诉

抚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陈辉民、陈辉发等人提起公诉

2019年04月06日 14:45:05 访问量:375

抚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陈辉民、陈辉发等12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提起公诉


      近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陈辉民、陈辉发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情节恶劣、危害严重。


      2019年1月,抚州市公安局以陈辉民、陈辉发等10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向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为提高诉讼效率,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分案处理,此次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2人系该案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涉案的其他人员将由指定的抚州市临川区、东乡区、南城县、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编辑:徐海晖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中国现代教育网 教育部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宜黄县实验小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风冈镇学前街96号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